十二年——写给大卫•贝克汉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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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从去年冬天往前数的11年里,我一直不怎么喜欢贝克汉姆。

对他最开始的印象,是98年的四个镜头:对哥伦比亚的任意球、对罗马尼亚搂着欧文的脖子庆祝后者的铲射破网、英阿大战中场搓给欧文的传球,还有和西蒙尼的那档子事。当时对足球粗浅的理解还不至于让我发出“幼稚”的感慨。人们津津乐道的温布尔登吊射,是很晚才得见真颜的。

接着就是MU疯狂的99年。从那个时候开始,我才真正开始注意到这个长得像流行歌手的球员。99-02年我读初中,那个年代的盗版球衣在右胸还会非常正经的印上球衣制造商的logo。学校里面渐渐多的开始有人穿红色7号,当然,最多的还是黄色9号——当时跟不懂球的人提起足球,也大概只能说到这两个人为止。记得毕业的时候白色7号也迎头赶上,那年的英格兰,左胸有条红线垂直而下。那个年代,我们认得且只认得两款款鞋,一是9号的“银色杀手”,再就是7号的“猎鹰”。

那个年代,我最喜欢的一本杂志叫《足球俱乐部》。没有《当代体育》花哩咕噜的彩页,足俱显得更实惠。在足俱上,还有偶尔能够看到的体育新闻或者集锦中,似乎总有贝克汉姆传不完的中,还有约克科尔进不完的球。当时足俱很喜欢评选什么十大任意球高手之类的(和传媒发达网络上人人皆有话语权的今天,那时足俱的评选很让人过瘾,也很信服)。那些榜单里面从来不会落下贝克汉姆。同在里面的米哈已经当了教练并且刚刚弄死了老东家,而巴斯勒早已没有了消息。也许就是因为贝克汉姆这个名字常常和“传中”“任意球”开始,我便似乎顺理成章的接受了“一招鲜吃遍天”的说法。

不得不说的一个问题是,你任意球踢得好可以,传中传得准可以,两样都好……都可以!但是能不能麻烦你不要同时长那么帅?!这个世界很奇怪,如果你专业弄得好而样子又不合时宜的长得好,就会有人说你是花瓶。对,花瓶。这个词在我脑子里稳稳当当的停留了很多年。当他被倒在杜舍尔鞋钉下时,我暗爽过;爵爷飞靴中眉时,我暗爽过;面对里卡多把点球射向看台时,我暗爽过;甚至连他的英格兰,也常常成为我的笑柄。好像我(不知道应不应该加个们字在这里)理所当然的就应该认为,长得好看的人就应该老老实实的成为炒作的对象,以及悲剧的主角。所以,当他被卡佩罗扫地出门远赴LA的时候,我脑子里面只有一个声音:再见贝壳,趁着脸还好使,去美国再赚两年养老费吧!

09年冬天(我指的是08/9赛季的冬歇期),这个让人不太喜欢的老花瓶来到了米兰。我对那次租借并没有异议,因为在我眼中那就是贝秃加秃与花瓶之间一次增加球衣销售+巡回表演赛+广告收入的吃果果的双赢交易。对于一个竞技与经济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现代俱乐部,这样的运作无可非议。来就来呗。

那年我在美国——在他本来应该乖乖养老的地方。清闲的TA工作让我有了更多时间坐下来看球。那半年米兰的比赛,一场接一场的颠覆着我在过去10年中对贝克汉姆的误会。像睡皮一样充满洞察力的长传、像里诺一样不知疲倦的满场疯跑、像九爷一样迸发出的对比赛的热情和热爱……当然,还有不老的传中和任意球——这一点他不像任何人,只能让别人像他。在我眼前奔跑的是一个那么勤恳恪尽职守的球员,一个可以出现在两个禁区之间任何区域的球员。甚至只有在现场给他一个特写的时候,我才会常常重新记起球衣之上的那张脸。12年,就这么过去了,靓仔早已变成了靓佬。不再是金色的中分,没有了满头小辫,脑后削去了发髻,那艳丽的莫西干也已经远去。岁月在他脸上无情的留下了痕迹,轮廓分明的脸就这么从朝阳的俊美变成了落日的沧桑。那时的我才发现,原来他的美,是如此的低调而华丽。

当我忘记了他的脸时,我知道我终于认识了一个真正的贝克汉姆。

于是,当09年末他重回内罗的消息传来,一年前的无动于衷变成了满心的欢喜与期待。于是,来越多的,我看到了人们在他名字前面加上“敬业的”“职业的”“热爱足球的”“向往世界杯的”这样的形容词。到底是我原来因为偏见而自动在眼帘中和谐了这些词,还是大家都在跟我一起成长,一起重新认识贝克汉姆?不知道,也不重要。当我回头看认识他的这12年,我才突然发现,原来他的身上不只有红牌、拓骨骨折、鞋钉、飞靴、阿迪达斯、阿玛尼、辣妹、莫妮卡、好莱坞,更有布鲁克林区某个酒店内的嚎啕大哭、有02年春天以钢铁意志奇迹般的康复、有06年像个真正的队长抚摸着鲁尼的头、有和卡佩罗决裂之后在少之又少的上场时间里奋力为皇马拿下的联赛冠军、有和布鲁克林罗密欧克鲁兹嬉戏的温情、有对南非的满腔热忱、

还有昨夜那根脆弱的跟腱。

我已不能再写下去了,让悲情、敬佩和感激在湿润的眼眶里戛然而止吧。

Dear David, I am praying for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