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杀人犯撒谎错了吗?
在阅读迈克尔·桑德尔的《公正》是,谈到哲学家康德对于道德和自由的阐述时,我注意到一个有趣的例子:对杀人犯撒谎错了吗?
一个朋友正躲在你家里,而一个杀人犯来到你家门口找他。此时对杀人犯撒谎难道不对吗?康德说,不对。一下子很难接受对不对。别急,我们先来看看康德的哲学观点。康德认为人之所以值得尊重是因为人类所特有的理性存在,而一个人必须无条件的根据自己的理性来条决定一些事情,才能称之为自由的行动,此即为道德。在上述的杀人犯案例中,说真话的义务是不容改变的,而不论结果。因为刚的提出的理性必须是无条件的,在这里,就是说你不能考虑你撒谎或者不撒谎所引起的结果,结果是偶然性的(说不定你的朋友已经从后门逃走了)。
同时,迈克尔·桑德尔指出,尽管对杀人犯撒谎是不对的,但是恰当的使用策略是可以接受的。例如,你可以这样对杀人犯讲:“一个小时之前,我在路那头的杂货店里看见过她”。你并没有撒谎,也许你能够救你朋友。类似的例子是当你的某位亲友送给你一条你觉得很丑的领带时,你不应该说“真漂亮”,或许能换成“真特别”。
神奇的哲学,不是吗?